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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151cc团委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 共青团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小刚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9日 15:58:36  浏览:

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 2021-2022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师团〔2022〕8号)工作安排,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包含各类新型团支部)(校级6个)

(二)优秀团支部书记6名(校级2名,院级4名)

(三)优秀团干部22名(校级11名,院级11名)

优秀团员40名(校级20名,院级20名)

(四)五四青年4名(校级2名,院级2名)

(五)专项工作先进个人

1.志愿之星4名(校级2名,院级2名)

2.双创之星4名(校级2名,院级2名)

3.文体之星4名(校级2名,院级2名)

4.实践之星4名(校级2名,院级2名)

5.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3名(校级1名,院级2名)

6.疫情防控工作优秀志愿者4名(校级2名,院级2名)

7.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优秀志愿者5名(校级2名,院级3名)

(六)“十佳”学生社团,“十佳”社团指导教师,优秀社团骨干

(七)“十佳”主题团日活动1例

二、评选表彰细则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支部建设好。履行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支部工作活跃;团支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富有活力;按照班级团支部和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要求,实施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机制。

2.组织建设好。团的组织生活健全,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团员发展、推优入党、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团员信息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团务工作。

3.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学校、学院(部)中心工作,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扎实有效开展团的活动;积极参与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所开展的活动青年受益面广,效果好;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团员参与学习率达80%以上。

4.阵地建设好。做到团的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在共青团文化建设、新媒体运用、宣传报道等方面成效显著。

5.能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开展好“三会两制一课”,严格团员教育管理、团员评议活动,定期开展团组织生活会。

(二)优秀团支部书记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历次全会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优秀,必修科目无挂科记录,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3.担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热爱团的岗位,所在支部工作开展规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5.积极组织团支部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带领团支部取得一定工作成绩,受到团支部成员的认可和拥护。所在团支部全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参与率不低于80%。

(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1.思想积极进步,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与理论学习、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2020-2021学年专业成绩或综合考评在班级前30%。对于成绩未到达前30%但在前4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如在学术研究、专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艺术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此奖项,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和学院推荐单行材料。

3.参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需为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中被评定为“优秀”的团员。参评的优秀团干部应在团支部、学生组织中担任团的学生骨干。全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参与率不低于80%。

(四)五四青年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进步,积极学习党团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在集体中能起到积极的思想引领示范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成绩优异,能有效带动集体学风,2020-2021学年综合考评和专业成绩均在班级排名前10%者。

3.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发展全面,同时能够带动广大团员青年共同进步。

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并起到骨干示范作用。

5.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群众基础,在青年团员中享有较高声誉。

6.本学年(2021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17日)志愿服务时数需达到30小时以上。

7.全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参与率不低于90%。

8.同等条件下,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获得优异成绩者可优先考虑。

(五)专项工作先进个人

志愿之星

1.发挥共青团员积极性,积极参与学校志愿服务活动,并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2.深入实践、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雷锋活动的意见》,为推动我校志愿服务朝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健康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4.在同学中积极宣传“雷锋精神”和“志愿服务精神”,弘扬时代新风,开展志愿服务。

5.本学年(2021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17日)志愿服务时数达到50小时及以上(以志愿服务系统中成绩单为准)。

双创之星

1.关注科技创新,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具备创新创业精神,积极投身双创实践,有较大影响力和良好示范效应。

2.在“挑战杯”“互联网+”等双创大型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及赛会活动中表现突出。

3.研究生获评比例不超过50%。

文体之星

1.积极参加各类文化艺术展演、体育类赛事等活动,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2.积极参与“三走”活动,用自身行动激励和引导更多学生、宿舍、班级参与课外体育锻炼。

3.本学年在文艺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参加文艺体育等活动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优先考虑。

实践之星

1.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累计服务时间14天以上,认真完成社会实践团队赋予的各项任务,服务态度良好。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团队总结材料撰写,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身份在主流刊物公开发表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科研论文两篇(含两篇)以上。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团队新闻报道工作,且参与撰写新闻报道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人民网、中国青年网、中青报等)正式发表两次(含两次)以上,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4.积极参与所在单位(学院(部)、班级)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动员广大同学参与社会实践。

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

1.政治立场坚定,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精神,在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中,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主动以实际行动亮身份、树形象。

2.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动员和组织身边青年积极投身防疫一线,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工作实绩突出。

疫情防控工作优秀志愿者

1.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疫情防控期间能够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

2.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积极参与秩序维护、数据统计、疫情防控知识科普、防疫物资运送、网络文明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能够科学有序助力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3.在助力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中,累积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

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优秀志愿者

1.严格遵守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赛会志愿者行为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在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服务期间表现突出,得到被服务对象和管理人员一致好评,在志愿者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认真参加志愿服务全程培训和赛事服务,无违反志愿者行为规范等现象的发生。

4.全程参与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两个赛会志愿服务工作的志愿者优先。

5.已经获得省本级“优秀志愿者”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参与评选。

(六)“十佳”学生社团

1.经校团委批准,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固定会员在40人以上,有固定的指导教师。

2.社团定位明确,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发展规划清晰、品牌特色突出。

3.社团骨干品学兼优,工作能力强,在社团中享有较高威信。

4.社团活动主题明确、内容新颖、具有较强示范性,发挥了较好的社团文化育人功能。

(七)“十佳”社团指导教师

1.关心社团的发展,指导社团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定期为所指导的社团进行培训和指导工作。

2.指导社团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拟定活动方案;掌握社团的思想动态及社员素质培养情况,与业务指导单位联系紧密,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社团、社员正当权益。

3.参与评选的教师所指导的社团应当是已成立两年以上(含两年),该社团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未受过通报批评或以上处罚的。

(八)优秀社团骨干

1.评选范围为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奉献意识强,具有开拓精神。

2.在社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积极配合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开展工作。

(九)“十佳”主题团日活动

1.活动主题鲜明,紧扣时代主旋律,对传统活动的思维模式有新突破;活动形式新颖,能够结合学科特色,充分吸引团员主动参与其中,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良好风貌。

2.活动开展效果较好,宣传途径多样化,使团支部凝聚力增强,对支部团员起到了思想引领作用,对校园文化建设有促进作用。

三、相关要求

(一)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荐工作要在征求同级党组织意见和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坚持民主评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推优工作要根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能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二)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要以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总结经验、选树典型,努力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形成“做先进、争先进、学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全校共青团工作蓬勃发展。

(三)申报材料说明

1.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员只需填写申报表;

2.其余所有个人、集体奖项均需附事迹材料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事迹材料以1200字以内为宜;

3.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申请荣誉称号-团支部全称”,事迹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申请荣誉称号事迹材料-团支部全称”,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材料以命名为“支部名称/学生组织五四评优材料”的压缩包形式将材料按要求分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机关部门直属社团、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团委直属部门、社团评优不占学院(部)名额,但需经过学院(部)审核,随学院(部)汇总报送至校团委(在电子版汇总材料中注明)。

(五)请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于4月21日17:00前由团支书、学生组织负责人以团支部、学生组织为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报送邮箱: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团员报送至wangliangyu@snnu.edu.cn;专项工作先进个人报送至1360308761@qq.com;五四青年、“十佳”学生社团、“十佳”社团指导教师、优秀社团骨干及“十佳”主题团日活动报送至2670492044@qq.com。

联系人:杨小刚 斯日格灵 魏 嘉 王梁宇

联系电话:18943387321 13233176306 18092599096

附件:2021-2022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申报表.docx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51cc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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