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支部:
进一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团学组织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根据上级团委工作要求,我院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工作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共青团主责主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实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扎实做好评优工作。通过推荐和评选,进一步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发挥党有号召、团有行动优良传统,彰显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先进性和示范性,激励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理论学习、学业促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同学等各方面推动形成实干担当、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师范大学贡献青春力量,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挺膺担当。
二、评选表彰奖项
(一)集体奖项
1.五四红旗团委
2.五四红旗团支部(包含功能型团支部)
3.标兵学生会组织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团委书记
2.优秀团支部书记
3.优秀团干部
4.优秀团员
5.五四青年
6.“十佳”学生团委副书记
7.学生会先进工作个人
三、评选表彰细则
(一)五四红旗团委
评选要求详见《太阳集团tyc151共青团2024-2025学年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成员齐整,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定期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积极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与建设清朗网络空间。紧紧围绕组织需要、团员欢迎、青年满意,掌握团员思想动态、解决团员实际困难,团员对支部评价较高。服务中心大局成效明显,经常性开展高质量的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5.成立须满一年以上,全面落实班团一体化改革要求,班级团支部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且组织信息完整。支部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支部团员无因违法、违纪、违规受到处分的情况。
各参评团支部需做好工作记录的检查,确保工作会议记录真实清楚、团内数据准确一致。
(三)标兵学生会组织
1.评选范围为各学院(部)学生会。
2.思想引领成效显著。能够发挥贴近同学、覆盖广泛的组织优势,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主题教育等活动,帮助同学接受政治教育和价值观熏陶,切实服务同学思想成长。
3.坚持聚焦主责主业。能够践行全心全意服务同学宗旨,坚持把服务同学成长和支持学校发展高度统一起来;常态化开展“我为同学做实事”实践活动,积极申报立项,活动成效显著,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4.严格落实改革要求。按照学校有关学生骨干队伍建设规定和要求,规范组织建设机制。学生会骨干选聘、培养、选举、考核符合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召开学院(部)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春、秋季学期分别开展至少1期专题培训,覆盖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至少每两周召开1次工作例会;每学期组织开展1次述职评议;依章依规管理,对学生会工作人员严格把关,切实建设风清气正的学生会。
5.密切配合校学生会工作,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承办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优秀团委书记
1.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注重调查研究和理论实践,能够密切联系基层,不断加强学习。
2.常态化指导团支部活动,面向基层团组织上讲台讲团课、开展团务培训。
3.能够组织开展高品位、有内涵、有特色、有体系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有学院(部)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指导学生组织及学生活动在全校各项评比中取得较好成绩。
4.工作积极主动,按时参加工作、学习、研讨例会,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动全校共青团工作建言献策;能够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积极推动二级团委的基层组织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团内重点工作任务。
6.获得团干部素质能力大赛等各类比赛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获评省级及以上团学研究课题者优先考虑。
(五)优秀团支部书记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自律上强。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在学院(部)团委和团支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威信。
6.参评优秀团支部书记须在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热爱团的岗位,规范开展支部工作,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好成绩。密切联系、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在校表现优异,无任何纪律处分和不良记录,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六)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为人正直,作风正派,能够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刻苦努力,2023-2024学年专业成绩或综合考评在班级前30%。对于成绩未达到前30%但在前4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如在学术研究、专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艺术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可申请此奖项,由学院(部)提供推荐单行材料。
3.参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须在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范围为校院两级团属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各团支部(含功能型团支部)学生干部。
(七)五四青年
1.能够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群众基础,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引领力和号召力。
2.学习成绩优异,2023-2024学年专业成绩和综合考评均在班级(专业)排名前10%,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3.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在组织建设、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带动广大团员青年全面发展、共同进步。本学年志愿服务时数达到30小时以上。
4.同等条件下,在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竞赛、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可优先考虑。各学院(部)限推报1人。
(八)“十佳”学生团委副书记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扎实的理论水平,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团的基本业务。
2.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能够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密切联系团支部、竭诚服务团员青年,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3.具有较好的学习态度和专业能力,勤奋刻苦,成绩优异,2023-2024学年专业成绩或综合考评在班级前30%。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斗争。各学院(部)限推报1人。
(九)学生会先进工作个人
1.评选范围为各学院(部)学生会工作人员。
2.理想信念坚定。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勤于思考钻研。2023-2024学年专业成绩或综合考评在班级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艺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且表现突出,示范引领、团结带动同学作用明显。在校表现优异,无任何纪律处分和不良记录。
4.牢记服务宗旨。把努力为同学服务作为主要目的,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能了解并反映青年思想动态、普遍需求、突出困难,能够从严从实做好工作,实效突出。
5.自我要求严格。能自觉带头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学生骨干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能自觉接受组织和青年的监督,身心健康。
6.勤勉务实做事。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工作,积极承办和参与校级学生组织及各学院(部)开展的全校性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带头作用。各学院(部)限推报1人。
四、评选表彰名额
详见《太阳成集团tyc151cc2024-2025学年五四评优名额分配》(附件1)。
五、申报材料说明
(一)五四红旗团委按照学院(部)自查、校团委核查、学生测评等程序进行,并结合太阳集团tyc1512024年度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办法参照《太阳集团tyc151共青团2024-2025学年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申报五四红旗团委需填写申报表,同时附事迹材料、自查分数表及支撑材料(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支撑材料严格按照考核指标体系中的评分要点逐条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指标体系。
(二)优秀团委书记评选依据日常工作表现,结合太阳集团tyc1512024年度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确定。申报优秀团委书记需填写《太阳集团tyc1512024-2025学年共青团评选表彰优秀团委书记申报表》,同时附事迹材料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A4纸双面打印。
(三)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需填写《太阳集团tyc1512024-2025学年共青团评选表彰先进个人申报表》;其余所有个人、集体奖项均需附事迹材料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A4纸双面打印。
(四)机关部门直属功能型团支部、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团委直属部门申报个人奖项,需在学院(部)报名并经学院(部)审核,随学院(部)汇总报送至校团委(在汇总材料中注明),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五)各类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考核周期为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评选程序须严格参照《共青团评选表彰工作流程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荐工作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坚持民主评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加强审核把关。推优工作要根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能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推荐名单须经所在学院(部)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学院(部)党委(党总支)审核同意,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
(三)规范材料报送。所有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推荐人选和奖项事迹材料需经本院党委(党总支)审核把关。请各团支部以年级为单位于4月21日(星期一)17:00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统一报送至学院团委,电子版以年级为单位发至团委邮箱。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杨子熙 朱欣悦
联系电话:18710771519 18256509016
电子邮箱:hxhgxytw@qq.com
地 址:长安校区致知楼一段1361办公室
附件: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151cc2024-2025学年五四评优名额分配.xlsx
附件2-7:2024-2025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申报表格.docx
附件8:2024-2025学年共青团评选表彰申报汇总表.xlsx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151cc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