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推进大型仪器服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促进作用,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单台套价值在40万元及以上(在资产系统里的原值)的科学仪器设备原则上均应对外开放共享。为做好这部分工作,请各位老师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制定仪器开放收费标准(已经在学院仪器平台的仪器由实验中心报送),具体标准可参考学院平台相关仪器的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鼓励单台(套)原值40万元以下的设备加入开放共享服务并制定收费标准。
(2)所仪器收费标准填写《太阳集团tyc151仪器收费标准汇总表》(附件1)、《太阳集团tyc151仪器收费定价调研表》(附件2)。
(3)部分老旧仪器(已使用10年以上)、在线监测仪器、不具备独立功能的配件、涉密或有特殊管理规定的大型科研仪器可不制定收费标准,需填写《太阳集团tyc151特殊仪器申请表》(附件3)。
请各位老师积极填报,收费标准可参考学院平台相关仪器收费标准(若有疑问可到1133室咨询),于12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至实验中心办公室(1133室),电子版发送至chem@snnu.edu.cn。
附件1:太阳集团tyc151仪器收费标准汇总表.xlsx
附件2:太阳集团tyc151仪器收费定价调研表.docx
附件3:太阳集团tyc151特殊仪器申请表.xlsx
太阳成集团tyc151cc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