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为加强学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院教师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机会,学院拟开展“腾飞计划学者”遴选工作,为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提供教学和科研条件支持,助力青年教师成长发展。现将学院“腾飞计划学者”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和资助名额
1.遴选条件:三年内符合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优青、青年拔尖、青年长江、青年千人)年龄的青年教师,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资助名额:1-3名。
二、 资助方式和考核要求
1.资助金额:60万,从2022年起分三年资助(20万/年)。
2.其他资助:在学院当年度研究生分配指标的基础上,优先增加研究生指标。
3.考核要求:自获得资助3至4年内,在JACS、Angew. Chem. Int. Ed.、Adv. Mater.及以上等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且申请国家级人才项目1项;或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1项;或获得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标志性科研成果。
三、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教师个人申报(11月12日-16日)。拟申报教师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51cc“腾飞计划学者”申报表》,交至学院办公室。
2.学院组织答辩(11月17日-11月30日)。申报教师汇报工作基础和工作计划,学院组织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议,提出拟入选者名单。
3.学院进行公示。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院“腾飞计划学者”入选者名单。对入选学院“腾飞计划学者”的青年教师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四、几点说明
1.资助经费为我院的学科建设费,经费使用需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政策,以及学校关于学科建设费的使用要求和相关规定。
2.资助为连续资助,3年为一个周期。资助经费需在分配当年11月底前使用完毕。
3.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太阳成集团tyc151cc“腾飞计划学者”申报表.docx
太阳成集团tyc151cc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