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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本次认定工作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为指导,参照《太阳集团tyc151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师学位〔20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采取多元化选聘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旨在选聘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2.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研究生指导工作。
3. 业务精湛,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指导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条件。
二、首次上岗资格审核范围及要求
(一)审核范围
不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首次上岗或申请增列高一级别导师岗位上岗资格。本次首次上岗资格审核不含教育专业学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要求后期另行通知。
(二)条件要求
1.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6周岁,即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博士生导师岗位申请者,应满足(1)具有博士学位,完整培养过一届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主持有一定级别的纵向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支持;(3)正高级职称申请者,近三年至少有2项高水平成果,副教授职称申请者,近三年至少有4项高水平成果;(4)若论文作为高水平成果超过1项,理工科要求至少1篇为SCI(E)二区及以上,文科要求至少2篇为E级及以上。
3. 硕士生导师岗位申请者,应满足(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具备硕士研究生指导经验;(2)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主持有一定级别的项目课题,有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3)副高级职称申请者,近三年至少有1项高水平成果,讲师职称申请者,近三年至少有2项高水平成果。
具体科研条件要求见附件1:《太阳集团tyc151研究生指导教师首次上岗科研要求》。
三、资格备案审核范围及要求
(一)审核范围
已在我校取得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在其他学科申请导师资格备案;或在外单位取得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导师资格备案;或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获得学校规定的相应人才称号者,申请导师资格备案。
(二)条件要求
1. 已具备导师资格的备案只能在同一级别进行。学术学位(博士生、硕士生)导师申请备案其他学科学术学位(博士生、硕士生)导师,需取得申请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申请备案专业学位(含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需取得申请人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
2. 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备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近三年至少有1项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的高水平研究或实践成果。如发表核心及以上级别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获得厅局级及以上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教材奖(国家级参加者、省部级前3人、厅局级第1人);或主持厅局级教改项目;或主要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前3人);或主讲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前3人)等。
3.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备案原则上只在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教育学等3个学科进行。
四、申请审核流程及时间安排
1. 个人申请
申请首次上岗人员填写对应的《太阳集团tyc15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首次上岗申请表》(见附件2)或《太阳集团tyc15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首次上岗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资格备案人员填写《太阳集团tyc151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备案申请表》(见附件4)或《校外合作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备案申请表》(见附件5),并于10月15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3份)提交致知楼1355办公室,同时将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chem_yjs@snnu.edu.cn邮箱。培养单位认真核实申请人材料,并出具核实和推荐意见,统一报至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各类附件下载地址为:https://newyjs.snnu.edu.cn/news_detail.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29&wbnewsid=11311
2.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按相关要求,对申请人员相关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于10月25日前,将通过初审资格人员申请表(纸质版一式3份),《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6,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太阳集团tyc15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首次上岗资格外审简况表》(见附件7,纸质版、PDF电子版各1份),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文汇楼A段516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3. 学校复核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分委员会材料进行复核,于11月1日前将硕士生导师复核结果,反馈至各分委员会;同时将复核合格的博士生导师首次上岗人员材料送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并于11月15日前将评议结果反馈至各分委员会。
4.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申请人员上岗资格,将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于11月22日前,将材料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汇总票报至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5. 学校审定与认定备案
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分委员会上报材料进行审定,并将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进行资格认定备案。
五、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 各培养单位、分委员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按时申报材料;依据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开展审核工作,留存过程材料(如表决票、会议纪要等),并及时处理各类异议。杜绝弄虚作假,如经查实,学校将对所在单位负责人严肃问责。
2. 申请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材料一经签字提交后不得更改。申请人须确保各项材料真实、信息准确、有据可查,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
3.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委托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教务处等部门对申请人材料中的科研项目、高水平成果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认定。
4. 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申请人、各培养单位及各分委员会务必按照要求及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不予接收。
5. 为了便于工作,请将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以分委员会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邮箱,yjsxwb@snnu.edu.cn。命名格式如下,《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查汇总表》命名格式为:分委员会名称-汇总表,如(历史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总表);《太阳集团tyc15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首次上岗资格外审简况表》PDF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单位代码-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姓名-外审简况表,如:014-0701数学-王**-外审简况表。
联系人:魏茜、陈乐
联系电话:85310354
邮箱:yjsxwb@snnu.edu.cn
研究生院 太阳成集团tyc151cc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