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太阳成集团tyc151cc
新闻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7日 15:23:37  浏览: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太阳集团tyc151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要求,特通知如下:

1. 实验室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实验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具体含义及限定范围详见附件1。

2. 实验室购置特种设备应填写《太阳集团tyc151实验室特种设备申购审批表》(附件2),落实设备管理人员和使用场所,经学院(中心)审批,并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核。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三十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实施主体: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咨询方式:029-62523059,办理地点: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行政中心二楼政务大厅西厅),并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备案。凡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严禁投入使用。

4. 实验室特种设备使用者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直接负责人,应取得相应安全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5. 实验室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已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年限应立即停用,按学校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向登记机关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

附件:太阳集团tyc151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pdf

实验室特种设备申购审批表.doc

电话:+86-(0)29-81530727

传真:+86-(0)29-81530727

书记信箱:gaolx@snnu.edu.cn

院长信箱:xuedong_welcome@snnu.edu.cn

E-mail:chem@snnu.edu.cn

邮编:710119

地址:太阳集团tyc151长安校区致知楼一段

版权所有©太阳成集团(tyc151·中国)官方网站-Official Website       技术支持:西电易达

太阳成集团tyc151cc团委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