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海亮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研究生教育委员会评议,现将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3天,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至6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6月24日下午5点前向康童娜老师(致知楼1139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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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海亮奖学金奖候选人:冯佳米(20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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