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改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成员的通知》(陕秦岭办函〔2021〕71号)要求,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拟改选专家委员会专家成员,组建新一届专家委员会,现将学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范围
新一届专家委员会由23名专家组成,重点在高校、科研院所中遴选。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院士、资深专家担任,专家成员主要从相关学科的学术带头人中遴选, 具体条件如下: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德才兼备、作风正派、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较好,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
(三)身体健康,入选后能够切实履职。
二、推荐要求
被推荐人自行填写《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成员资格申请表》(见附件),学院党委为其出具师德师风鉴定意见,并经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请申报人在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12:00前,将信息征集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m@snnu.edu.cn。
各申报人须对所填信息负责,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可靠。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357
附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成员资格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