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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0日 09:21:34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凡在我校教师岗位工作(含师资博士后)的在编人员,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二、申报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

2.取得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学历人员须有教育部学历认证);

3.体检合格;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5.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3年),申请人请登录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与验收考试管理系统(http://gqpx.sneducloud.com/)查询成绩,并打印成绩单;

6.系统讲授1门次以上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评价良好。

三、报名

请报名老师下载填写 《陕西省2021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2021年4月21日12:00前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chem@snnu.edu.cn,并交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120元/人至院办田老师。

四、其他

陕西省高等学校技能考试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申报人按照申报条件准备相关原件,学校将于6月中下旬统一提交教育厅审查。

附件:陕西省2021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xlsx

电话:+86-(0)29-81530727

传真:+86-(0)29-81530727

书记信箱:gaolx@snnu.edu.cn

院长信箱:xuedong_welcome@snnu.edu.cn

E-mail:chem@s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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