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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参评人员春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高月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0日 16:35:36  浏览:

各位老师:

为了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确保每一位拟评人员顺利参加考核,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效果,根据《太阳集团tyc151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细则(修订)》(师教〔2018〕5号,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本年度职称评审春节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1年拟晋升副高及以上职称且需进行本科课堂教学考核的各类教学科研人员(已参加2020年考核但没有晋升的教师须重新参加本年度考核)。

二、考核批次

本年度教师职称评审课堂教学考核将分两批次举行,第二批次将在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初举行(另行通知)。教师可根据本人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情况,选择其中一次报名即可,原则上本学期有本科授课任务的教师应参加本学期考核。如本年度均无本科授课任务请按照本通知第四条第二点执行。

三、考核方式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由三部分组成:专家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教,各部分比例为50%、30%、20%。

四、工作安排

1.上报材料

本学期需要本科课堂教学考核的教师,请填写《2021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听评课统计表》(见附件2),请于3月15日前报学院办公室高老师处,表格电子版发至chem_jx@snnu.edu.cn。

2.3月18日-6月18日 集中考核

教务处根据报送的名单和听评课表,组织校级督导委员对参评教师进行随机听课、组织学生座谈等考核,各教学单位组织完成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考核工作,并填写《2021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

3.6月19日-6月26日 结果汇总

各教学单位将《2021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于6月22日前报送长安教务科,电子版发至jiaowuke@snnu.edu.cn。教务处将最终考核结果提交至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领导小组审议。

五、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相关工作,并对同行评价、学生评教结果负责。

2.对于全年无本科授课任务或者因各种正当原因无法完全实现三方面评价的教师,根据“细则”规定,由各教学单位集中安排一次一小节课堂授课,由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和相关专家直接评定等级。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师的情况提前安排好该部分教师的授课时间和地点,并将信息提前告知负责本院的校级教学督导(督导通讯录见“快乐伙伴”群文件)。各教学单位集中授课工作须在6月18日前完成。无法按时参加考核导致无评价结果者,不得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

3.对于符合免听条件的教师,需单独提供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3月17日前提交长安教务科。

4.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各个环节的考核工作,确保每位参评教师的考核工作及时如期完成,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5.参加考核教师原则上不允许办理调停课手续,如特殊情况确需办理调停课手续,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须提前将调停课信息告知校督导委员会及学院评价领导小组。

6.其它特殊情况须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1:太阳集团tyc151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细则(修订).doc

附件2:3月17日前提交:2021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听评课统计表.xls

附件3:6月22日前提交:2021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xls

电话:+86-(0)29-81530727

传真:+86-(0)29-815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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