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现启动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参考2019年国家一流课程申报条件,启动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1.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申报,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教育选修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本申报通知涵盖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四个类别。
二、申报及推荐原则
1.培育与申报相结合原则。结合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做好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校级培育工作,建设基础好、教学成效佳的课程申报认定更高级别的一流本科课程。
2.逐级推荐原则。原则上,已获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已获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项目(含“金课”),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与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建设成果特别突出的课程,可破格推荐。未能推荐国家级和省级认定且未经校级立项的课程,可参与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立项遴选。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依照2019年教育部关于开展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通知及课程建设实施意见(附件1)执行,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申报课程已开设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每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课程进行申报,且只限报一门课程;团队成员不得少于3人(含课程负责人)。
3.申报课程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目标能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申报课程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力,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
4.申报课程所有主讲教师应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学中注重实施课程思政,坚持智育与德育并重。
5.课程负责人需为我校在岗在编教师,原则上长期主讲申报课程。
6.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无师德师风及学术不端问题,近五年无重大教学事故。
7.鼓励已获得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精品资源共享课、视频公开课等称号的课程积极申报。
8.名额限制:
(1)省级和国家级:各学院线下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数量不得超过4门,其他类型课程推荐名额不限。
(2)校级:课程以专业(校内专业)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专业限推荐2门课程,承担公共课教学的学院可增加1门公共课。
四、工作安排
1.申报材料填报:所有申报材料均参照国家级申报材料。线上一流本科课程请填报《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2),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请填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3),请根据申报书中相关要求准备附件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
2.申报材料部分附件补充说明:“说课视频”在校内申报遴选阶段,可先提供说课视频文字脚本,说课视频待学校确定省级及国家级拟推荐课程名单后统一组织拍摄;“最近一次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如有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听课,可直接使用;若无,则由本学院学术委员会提供课堂评价意见;“申报单位政治审查意见”由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对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师德师风进行评价并签字盖章。“教学设计样例”和“教学日历”请参考模板(附件3内)
3.申报材料制作要求:申报材料须根据申报书中相关说明进行整理和排版制作,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两部分,须合并装订。
4. 请各学院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积极动员有条件、有竞争力的教师和课程,择优遴选学院拟推荐课程(须确定推荐顺序)(教务处不接收个人申报)。待国家级、省级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时,学校将根据本次遴选结果予以推荐,不再另行组织申报。
5.请拟申报老师将一流课程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1月25日(周一)中午12:00前提交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chem_jx@snnu.edu.cn ,学院报送教务处。
未尽事宜,可联系相关工作人员。
联系人:王文博 耿晓丹 雷阳
联系方式:85310331-802 85310332
leiyang@snnu.edu.cn
附件:1. 2019年教育部关于开展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通知及课程建设实施意见
2.《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即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3.《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4.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5.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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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