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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理工类)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4日 10:04:49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太阳集团tyc15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19]113号),为了支持我校教师开展自主创新科研活动,培育优秀创新团队,促进交叉融合,现启动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理工类)征集工作,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请条件

1.一般项目。支持青年教师开展自主创新研究。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重点项目。支持前期研究基础扎实、成果突出的青年教师开展前瞻性和探索性研究。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创新团队项目。支持以凝炼学科发展方向、培育创新研究群体为目标的特色优势团队开展创新研究。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团队成员4-7人。

4.交叉融合项目。支持开展跨学科研究,推动基础学科之间、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等交叉融合。交叉融合项目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成员应具有博士学位,团队核心成员至少来自2个学院。

二、项目受理及其评审程序

1.项目推荐指标:

(1)一般项目、交叉融合项目不限项,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

(2)重点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限项推荐,各理工科学院可择优推荐创新团队项目2项、重点项目2项,我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B+学科所在学院增加1个推荐指标。各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可择优推荐创新团队项目或重点项目1项。国家工程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将设专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项目申请人登陆个人门户(my.snnu.edu.cn)→科技管理系统→申报业务。在申报业务板块中选择项目类型并填写《项目申请书》后提交学院初审。初审合格请将《项目申请书》(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020年12月23日17:00前送至学院办公室。

3.项目评审:(1)一般项目:科学技术处对各学院提交的一般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委托学院进行评审。学院须将评审结果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附件2)报送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2)重点项目、创新团队项目、交叉融合项目:科学技术处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承担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且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2个项目。

2.本次征集的一般项目资助期为2年(2021.01-2022.12),重点项目、创新团队项目、交叉融合项目资助期为3年(2021.01-2023.12)。

联系方式:何苗、曹晓仪(85310462)

邮箱:hemiao@snnu.edu.cn

附件:1.推荐项目清单.xlsx

2.学院公示情况.xlsx

3.项目报告正文模板.rar

4.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平台推荐指标.docx

5.《太阳集团tyc15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pdf

电话:+86-(0)29-81530727

传真:+86-(0)29-815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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