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请监考老师提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考试完毕后请各考场老师将试题带回。期中考试结束后,各个教研室请于三天内完成集体阅卷并于第四天将期中考试成绩纸质版送教学秘书处备案。
电话:+86-(0)29-81530727
传真:+86-(0)29-81530727
书记信箱:gaolx@snnu.edu.cn
院长信箱:xuedong_welcome@snnu.edu.cn
E-mail:chem@snnu.edu.cn
邮编:710119
地址:太阳集团tyc151长安校区致知楼一段
版权所有©太阳成集团(tyc151·中国)官方网站-Official Website 技术支持:西电易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