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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31  发布人:  浏览: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申请人: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和要求,为了组织好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受理期的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撰写方式

1.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根据指南要求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写基金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邮箱、职称、学院、工号等信息发送至caoxiaoyi@snnu.edu.cn,学校管理员确认信息后进行开户。

2. 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全部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A04 、B01-B08 、C07 、D05 、E01、E06 、F04、F05 、G03 、H16)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试点申请项目填写时有“科学问题属性”选择,需选择一项对应的科学问题,并做800字以内的说明,内容将在申请书的简表信息页之后。

2.生命科学部和地球科学部对申请代码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进一步简化了申请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1)杰青及群体项目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

(2)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项目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

(4)关键词选择规范化。要求前两个关键词必须从系统提供词库中选择。

(5)实行代表作评价制度。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的简历中的代表性论著(包括论文与专著)的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的上限为10项。

4.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学院须于2019年3月4日17:00前将此类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汇总并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由科技处提交至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5.申请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合作研究应当签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协议》,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相关管理办法和合作协议模板请见附件2。

6.材料提交要求:申请人自行对照《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3)对申请书进行自查,然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青年项目、优青项目、重点项目提交一份)。申请书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公正性承诺书》需单面打印并提前签字盖章(无版本号)。申请人要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版本号一致,同时附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证明材料的模板请见附件4。

三、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已经开放,请申请人登录系统,并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各相关单位和申请人根据附件5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基金申报工作。

四、部门咨询电话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咨询电话

(1)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6889,010-62325562;

(3)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等:010-62326872,010-62328484

(4)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6943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学部咨询电话

A数理学部:010-62326911; B化学学部:010-62326906

C生命学部:010-62329190; D地球学部:010-62327157

E工材学部:010-62326887; F信息学部:010-62327929

G管理学部:010-62326898; H医学学部:010-62328991

政策局:010-62326986; 财务局:01062327016

3.科技处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曹晓仪、潘红; 联系电话:85310462

附件:1.2019年申请代码调整情况表.docx

2.经费管理办法及合作协议模板.zip

3.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4.专家推荐函等模板.zip

5.基金申报时间安排.docx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snnu.edu.cn/info/1085/23919.htm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月30日

电话:+86-(0)29-81530727

传真:+86-(0)29-815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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