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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理工类)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6  发布人:  浏览: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太阳集团tyc15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为了做好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理工类)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执行期至2018年12月的项目;

2.2018年以前延期未结题项目。

二、验收程序

1.验收材料:(1)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2)支撑材料,必须包含依托项目所产生的并标注资助号的论文、专利、著作等成果复印件;(3)研究报告总结简表(附件2)。

其中,(1)和(2)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提交电子版,(3)仅提交电子版。

2.创新团队项目和特别支持项目结题材料须于2018年12月14日17:00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校务楼421办公室)。科技处将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答辩验收。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3.理工科学院自由探索项目(教师)和自由探索项目(博士生)由学院组织验收。学院根据项目完成质量情况可最多推荐10%的自由探索项目(教师)参评优秀,并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学院填写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3)与所有结题材料于12月28日17:00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校务楼421办公室)。

4.交叉学科学院自由探索项目(教师)结题材料由学院统一于2018年12月14日17:00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校务楼421办公室)。科技处对结题材料初审后,将结题名单上报专家组审核。

5.请相关老师及时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给院办田潇,电子版发送至院办邮箱chem@snnu.edu.cn,院办将统一将材料报送科技处。

三、注意事项

1.对于未达到结题验收标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科学技术处审核。但项目负责人认为其研究工作十分出色,可以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科技处或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决定是否通过结题验收。

2.延期结题的项目不参与评优推选。

联 系 人:何苗、曹晓仪

联系电话:85310462

邮 箱:hemiao@snnu.edu.cn

附件1:项目结题报告.rar

附件2:研究报告总结简表.xlsx

附件3:验收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地址:http://kjc.snnu.edu.cn/show.aspx?id=2367&cid=4&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1月26日

电话:+86-(0)29-81530727

传真:+86-(0)29-81530727

书记信箱:gaolx@snnu.edu.cn

院长信箱:xuedong_welcome@snnu.edu.cn

E-mail:chem@snnu.edu.cn

邮编:7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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