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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教育部推荐申报“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0  发布人:  浏览: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可从教育部渠道推荐申报“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为了做好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流程

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根据指南要求整合研究力量,提出拟牵头任务,并填写《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申报意向表》(附件2)。学校将《意向表》提交至教育部,教育部将根据各高校的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推荐名单。

二、注意事项

1.请项目申请人填报《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申报意向表》,并于11月21日12:00前将表格发送至caoxiaoyi@snnu.edu.cn。

2.请项目申请人预填项目。项目申请人联系科技处开通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综合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账号,并登录系统根据项目指南要求填报预申请书。项目申请人获得教育部的推荐资格后,须于12月7日前将预申报书提交至学校。

联系人:曹晓仪

联系电话:85310462

附件1.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申报意向表.xlsx

附件下载地址:http://kjc.snnu.edu.cn/show.aspx?id=2365&cid=4&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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