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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151cc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09-30  发布人:牟朝丽  浏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读期间勤奋努力、综合素质高、科研成绩突出的研究生。为保障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做到奖优励志,参照学校有关国家奖学金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评选对象

全日制应届毕业学年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入学后第三、第四学年的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参评时的科研成果按所在学习阶段确定,且不得累加。)

二、 国家规定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综合素质高。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符合上述四条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建议优先考虑评选:

(1)研究生学习阶段,勤勉努力,勇于创新,科研成果突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具有创新性、高层次的学术研究论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出版学术专著等;

(2)研究生学习阶段,在市级以上学科竞赛、竞技竞赛、以及专业相关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广泛认可,并为学校和社会争得荣誉;

(3)研究生学习阶段,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标兵,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或其他省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研究生阶段,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

3.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合格;

4.导师不同意评选者;

5.学术道德不良者;

6.研究生阶段发生实验安全事故者;

7.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在职研究生。

三、 奖励金额

博士研究生每人奖励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2万元。

四、 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指标为硕士13(定额);博士3+1(定额+差额)

五、 评选程序

1.学生录入科研成果: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自己的科研成果和其他信息,具体见附件《学生端操作手册》。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证实将取消评选资格。

2.学院审核学生成果:学院科研秘书和辅导员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分别对相应成果进行审核,具体见《教师端操作手册》。

3.学生申请提交材料: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将“基本信息、申请理由、科研成果”等相关信息录入完善,并提交后导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科研成果一览表》,按要求签字;将签字完成后的《审批表》、《一览表》、《导师推荐意见》和盖章后的《成绩单》一并交到辅导员处。

4.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国奖”参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初审名单确定办法见第六条)。

5.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同学进行综合素质答辩考核(博士和硕士分开进行),并给出答辩考核成绩。

6.评奖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答辩成绩以及名额分配情况,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进行全院公示3~5天。

六、 初选名单确定办法

1.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初选人数不超过分配名额的200%。2018年分配名额3+1;初步确定初选人数为8人,且必须有SCI二区及以上水平的文章发表(含已接收),教育类博士须有SSCI及以上水平的论文发表(含已接收)。

2.硕士研究生

1)根据化学(含药分)、化工(学硕和专硕)、教育学(学硕和专硕)的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其中按专业学位按1/3计算人数),按7.69%的比例确定各学科的分配名额分别为:化学11人;化工1人;教育学1人(学校下拨名额共13个)。

2)各学科初选人数不超过分配名额的150%,且化学学科必须有SCI二区及以上论文发表(含已接收),化工学科必须有SCI三区及以上论文发表(含已接收)。初选名单按照参评学生发表的SCI论文或专利成果转让的情况予以确定,首先考虑分区,在同一分区内按照所在学科类期刊优先和影响因子高者优先原则排序。

3)若有学科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分配名额,多余名额转至其他学科使用。

3.直接入围获奖名单条件

凡在Nature及其子刊、Science、JACS、Angew. Chem. Int. Ed.、Adv. Mater.等标志性期刊上发表论文者(不含综述类文章),直接入围获奖名单,无需进行答辩(并列一作的第二人需进行答辩)。

4.科研成果认定条件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太阳成集团tyc151cc,必须是申请者为第一作者(包括并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并列第一作者的文章作为评奖材料只能使用一次,由导师授权由哪名学生使用,并提供授权书)。

5.参评科研成果材料有效日期

所有参评成果材料(含已接受)有效日期截至到2018年10月11日。

七、 综合答辩评审过程

1.抽签确定研究生的答辩顺序;

2.博士生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硕士生答辩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3.博士研究生答辩小组由5位评审专家组成,硕士研究生答辩小组由6~8位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由学院领导和院学术专家委员会委员组成,每位专家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在优秀、良好、中等、一般等评定等级中给予评定,并画“O”(每一个等级会设定相应的分值)。

4.每位研究生答辩成绩:将专家所评成绩加和,取平均值。

八、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小组

组长:高玲香

副组长:丁立平

成员:薛 东 王晓 李保新 高子伟 张尊听 董文生 江金强 周青 张小玲 党利琴

秘书:牟朝丽

九、 答辩评审组专家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答辩小组:

主持人:丁立平

专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5人)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小组:

主持人:高玲香

专家:各学科负责人+院学术委员会委员(8人)

十三、公示及问题反馈

评审小组会议确定学院最终推荐名单结束后会予以公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在学院公示阶段,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反映;在学校公示阶段,可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

“太阳成集团tyc151cc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本实施办法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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