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18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第十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18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十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2.在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特别注重推荐创新团队中的领军人才;
3.不超过45周岁(197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科技工作者;
4.评选范围不含工程技术领域及涉密领域。
二、2018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2.从事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研究工作,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不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推荐人需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不得同时参评两个项目。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三)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人选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以及西部地区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成果贡献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人;未来女科学家计划推荐人选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网络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非学术任(兼)职、非科技类奖项不得填入推荐表相关栏目。电子版材料与相应的纸质版材料须保持一致。
(五)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填报不实和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并记录在案。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校内各相关单位最多可推荐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未来女科学家候选人各1人。候选人上交简介一式两份。
2.请各单位将候选人纸质版材料于2018年9月3日上午9:00前报送至院办,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院办邮箱chem@snnu.edu.cn。
联系人:何苗
电 话:85310462
附件: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2.2018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doc
3.十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18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