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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西安市A、B、C、D、E类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0  发布人:张伟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见附件1)、《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见附件2)精神,现将我校教职工申请认定西安市A、B、C、D、E类人才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西安市A、B、C类人才申请认定工作

  按照中共西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仅适用于西安市引进人才,不对中省单位及高校开放。高校教职工若在西安市所辖区县、开发区有成果产业化,则可通过该区县、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请认定。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我校教职工直接向成果产业化落地区县、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提交认定申请。

  二、西安市D、E类人才申请认定工作

  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部署,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通过“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113.140.18.123/xawt/login.de.jsp)完成,请有意愿申请认定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在5月15日下午5点前,向学院办公室提交《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chem@snnu.edu.cn)及相关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学院将统一填报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请向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索取),汇总本单位人员申请表和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提交至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审核并呈主管校领导审定后,将我校教职工认定申请材料上报至西安市雁塔区人社局等待批复。

  三、相关说明

  1.申请认定工作本着自愿原则。

  2.申请认定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两次,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前后。我校本次申请认定工作从5月9日开始,至5月18日结束。

  3.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附件1、2,了解人才分类认定要求和相关优惠配套政策。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相关附件请见:http://www.snnu.edu.cn/info/1085/211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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