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十批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23〕48号)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陕西省第十批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重点选派经济金融、医药卫生、农林畜牧、文化旅游、生态环保、城市规划、计算机、通信等方面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派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备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获得博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6.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选报县(区)党政领导岗位的还须有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三、服务锻炼时间及岗位安排
省博士服务团赴基层一线服务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根据目前工作安排,第十批服务到岗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2月中下旬。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四、服务期间管理
1.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行政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符合条件的博士服务团成员可参加公开选拔和派出单位的竞争上岗。博士服务团成员锻炼岗位和职务,不占挂职地方和单位的领导职数。服务锻炼期间的职务职级,在服务锻炼结束后不再保留。
2.根据博士服务团成员所到地区的不同类别,可由接收单位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并享受当地补贴。其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挂职期间,要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博士服务团成员因事请假3天以上的,需经接收单位和所在服务单位同意批准。
3.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期间,应全身心投入服务单位工作,派出单位一般不得安排相关工作,确需承担的工作,须商接收单位、所在服务单位以及博士本人同意。
五、有关要求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向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提出申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结合本单位实际和个人报名情况,召开二级党委(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按要求组织填报《陕西省第十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于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12:00前报送至致知楼136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82328924@qq.com。
联系电话:18710771519 联系人:杨子熙
附件:1.陕西省第十批博士服务团岗位需求表
2. 陕西省第十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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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
附件1:陕西省第十批博士服务团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陕西省第十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