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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更新】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小玲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7日 22:13:01  浏览:

5月15日更新:

相关导师、研究生、答辩秘书: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太阳集团tyc151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太阳集团tyc151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现将我院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5月31日前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1.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名或7名同行专家组成,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殊学科或专业可有个别高水平副高级专家,专业学位博士答辩委员会需要有1位该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答辩委员中,至少2人是校外专家,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少于2/3。学术学位博士答辩主席原则上由校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担任,专业学位博士答辩主席原则上由校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担任。

2.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中,至少1人是校外专家,硕士生导师原则上不少于1/2,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委员会需有1位该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学术学位硕士答辩主席原则上由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答辩主席原则上由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担任。

3. 答辩委员会应聘请1名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我校教师担任答辩秘书。

4. 论文答辩人的导师可参加答辩会,但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三、答辩工作要求

1. 研究生是其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应在导师指导下潜心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应恪守学术道德、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应虚心听取导师与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完善学位论文,不断提高论文质量。学位申请者应根据专家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完成《太阳集团tyc151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简述表》,经导师和学院审阅通过后,提交答辩委员会。学位申请者答辩时,应对送审专家评阅意见进行回应,答辩完成后,需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完成《太阳集团tyc151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该表和定稿论文需经导师审阅后,提交分会审核,同学位论文一起归入学位档案。

2.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须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指导并监督研究生对外审专家意见及答辩专家意见进行充分修改,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委员会、学位分会及最终归档。

3. 答辩委员会应全面考察研究生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与研究能力,客观公正地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术监督责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对社会公开。各答辩小组获得学位论文答辩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4. 答辩过程中,博士生用于报告论文和答疑的时间不少于1.5小时,硕士生不少于0.5小时。学位申请者的思想品行、课程成绩、论文工作、科研成果及评阅意见等情况,由指导教师或教研室指定的有关人员介绍。答辩记录必须由答辩秘书独立完成,不允许由他人誊抄。

5.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形成决议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后,报送至分会。

6. 如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则至少对论文进行不少于半年的修改,答辩委员会可就是否同意保留其本次论文送审结果进行表决,若未表决,则由分会审议决定是否同意保留结果及保留期限。若表决结果未通过,则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下一次学位申请工作须从预答辩或预审读环节重新开始。

四、答辩工作基本流程

1. 由导师或导师组确定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答辩时间;答辩秘书确定答辩地点(答辩期间,学院所有会议室优先保障答辩,请答辩秘书及时网上预约或协调);

2. 答辩学生应及时将经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太阳集团tyc151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简述表》、外审专家意见三类材料提交答辩秘书;答辩秘书应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一周将以上三类材料送交答辩委员,确保委员有充足的时间审阅论文。

3. 答辩秘书办理答辩审批(答辩学生协助)

(1)相关准备

填写“答辩审批表”(附件1)、“答辩信息登记表(用于网上答辩公告、公示、备案)”(附件2)。

(2)答辩审批(提前3天办理)

博士:携纸质版“答辩审批表”1份+“答辩信息登记表”电子版(由答辩秘书发送)至致知楼1355室审核,进行“答辩审批表”学院及分会签章;携“答辩审批表”至文汇楼5层研究生院学位办进一步审批,领取“答辩批复+表决票(注意检查“表决票”是否有签章、页数是否和委员数一致)”。

硕士:与博士办理方式基本一致,在致知楼1355室完成答辩审批及材料领取,无需到研究生院进行审批。

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论文封皮由学院统一分发。

4. 组织答辩

附件5为答辩决议模板,可参考;注意控制优秀率不超过30%。

5. 答辩秘书提交答辩结果

答辩完成第2天,答辩秘书须将“答辩结果信息表”纸质版(答辩秘书签字)及电子版(附件3)、“答辩委员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提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6. 答辩学生提交上会材料(6月2日前)

上会相关具体程序及操作要求通过研究生QQ群公布,上会论文提交可延迟至6月5日10:00前(请根据答辩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充分修改并完成《太阳集团tyc151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

7. 答辩费用

具体政策、办理程序随后在学院教工群及研究生群公布。

五、相关附件

1. 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doc

2. 太阳集团tyc151博士(硕士)答辩信息登记表(用于公示、备案).xls

3. 答辩结果信息表.xlsx

4. 答辩委员信息表.xlsx

5.答辩决议模板(参考).docx

其它附件及未尽事宜见http://newyjs.snnu.edu.cn/xwg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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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5日

2月7日发布:

相关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研究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流程(2023年春季学期)》(以上2个通知包含链接,点击可查询具体内容),现将我院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2023年6月拟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限期2023年上半年毕业博士硕士)。

一、 申请学位资格审核

博士: 3月16日至3月31日

硕士: 4月3日

二、学位论文检测及送审

博士:4月7日前

校盲硕士: 4月10日前

院盲硕士: 4月17日前

其它:

1.“提交论文评审申请”系统关闭时间为4月10日24:00;

2. 博士论文送审前需完成预答辩、硕士论文送审前需完成预审读(1名专家),预审读及答辩由导师组织;

3. 关于论文查重:复制比低于15%论文直接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送审,查重论文与送审论文同版本,具体格式要求查询学校答辩通知;

4. 所有送审论文预计返回时间为5月15日前。

三、 学位论文答辩

时间:5月底前

四、博士申请单独毕业

相关要求及附件材料请查询:《研究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流程(2023年春季学期)》

五、其它

学位申请过程中相关材料及附件请查询:《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详细事宜将通过毕业生QQ群通知(博士:310688389、硕士:94681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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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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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86-(0)29-815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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