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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理工类)结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3日 18:10:42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太阳集团tyc15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为做好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理工类)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执行结束期在2022年及以前年度延期的所有项目。

二、结题材料

1.项目总结报告清单(附件2),项目所在单位汇总填写,提交Excel电子版;

2.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所在单位汇总后提交Word电子版;

3.支撑材料。包含依托本资助项目获得的纵向项目及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等成果,成果须标注项目资助号、作者信息等;项目负责人请按项目、论文(仅提供首页,须标注作者信息和资助信息)、著作、获奖、专利的顺序整理扫描后提交合成后的PDF电子版。

三、组织验收

1.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项目、交叉融合项目由科技处组织验收。请相关老师于2022年12月15日17:00前将项目结题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caokaichao@snnu.edu.cn,学院将统一提交至科技处,科技处将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2.8个理工科学院的一般项目由各项目所在学院组织验收。各学院根据项目完成质量情况可推荐10%的自由探索项目参评优秀,并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一般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扫描件(附件4)和一般项目结题材料整体打包发至科技处备案。学院接收材料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aokaichao@snnu.edu.cn。

3.8个理工科学院之外其他单位的一般项目结题材料由科技处组织验收。各项目所在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17:00前将项目结题材料打包发至科技处指定邮箱,科技处将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4.2021年度下达的一年期科研发展专项,各项目负责人须对照申请时的专项任务撰写并提交专项资助成效报告。报告格式不限,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2月15日17:00前将资助成效报告Word电子版发至邮箱caokaichao@snnu.edu.cn。

四、注意事项

1.一般项目结题验收基本要求如下:坚持申报T2级项目或成果奖(未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可以申报青年项目),并取得T4级成果3项或T2级成果1项。

2.重点项目结题验收基本要求如下:坚持申报T1级项目或成果奖,并取得T2级成果3项或T1级成果1项。

3.创新团队项目和交叉融合项目结题验收基本要求如下:团队成员坚持申报T1级项目或成果奖,并取得T2级成果5项或T1级成果2项。

4.科研发展专项验收基本要求根据下达任务按事实审核评估。

5.对于论文成果,太阳集团tyc151须为第一署名单位,同一篇文章只能用于一个项目的结题。

6.需要延期的项目须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5),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电子版PDF扫描件由所在单位统一打包发至科技处备案。

7.无故不提交延期申请以及所在单位给予终止决定的项目负责人,将不得再次申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理工类项目。

8.延期结题的项目不参与评优推选。

五、联系方式

科技项目管理科,吴多洋,029-85310462,xmk@snnu.edu.cn。

附件5.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4.一般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2022年度中央高校项目结题报告模板.docx

附件2.项目总结报告清单.xlsx

附件1.太阳集团tyc15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pdf

电话:+86-(0)29-81530727

传真:+86-(0)29-815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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